收汇金额大于报关金额的差额如何做账,应计入什么科目为妥?

2024-10-10

1. 收汇金额大于报关金额的差额如何做账,应计入什么科目为妥?

收汇金额大于报关金额的差额应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为妥。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扩展资料: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1、利息支出的审查
(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2、汇兑损失的审查
(1)审查企业列支的汇兑损益是否确已发生,即计算汇兑损益的外币债权、债务是否确实收回或偿还,调剂出售的外汇是否确已实现。
(2)审查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的前后一致性。
(3)审查有无将不同数量的外币之间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当成汇兑损益的现象。
(4)审查企业经营初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尤其是外汇调剂、汇兑损失应查明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无为了延续减免税期,而人为地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生产经营期间汇兑损失的行为。
3、各种手续费的审查
主要审查各种手续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正确与否;有无将应列入其他费用项目的或者应在前期、下期列支的手续费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收汇金额大于报关金额的差额如何做账,应计入什么科目为妥?

2. 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可以吗

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不可以。报关注意事项如下:1、通关单上的发货人、收货人、合同号、产出国、运输工具、货物名称、HS编码、货物总值、货物数量一定要与报关单所申报内容保持一致;2、存仓委托书上一定要标明,货物名称、货物产地、包装方式、数量、重量、价值、运输工具、出境口岸、存放期等;3、加工贸易,海关对申报单价与备案单价的差值有明确规定,所以申报的单价不可大于备案单价的百分之十三。通关手册的表头与表体一定要盖有公章;4、倘若申报的多项商品中只有一项要求提供通关单,那么一定要把它放在第一项中申报。通关单上所列的数量、重量一定要大于报关单。倘若通关单包括两项商品,而只向海关申报一项商品,那么通关单中的第一项商品一定要和报关单所申报的货品一致。出口收汇额度是指根据文件规定,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或者边境小额、对外承包出口等其他贸易类别的出口可收汇额,分别等于相应出口贸易类别逐笔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之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 “核销单 ”)的发放实行逐级核发,专人负责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各分局核发核销单,各分局向所辖中心支局核发核销单,各中心支局向所辖支局核发核销单,各外汇局向所辖出口单位核发核销单。第十一条  出口单位在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由本单位核销员持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3. 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可以吗

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不可以。报关注意事项如下:1、通关单上的发货人、收货人、合同号、产出国、运输工具、货物名称、HS编码、货物总值、货物数量一定要与报关单所申报内容保持一致;2、存仓委托书上一定要标明,货物名称、货物产地、包装方式、数量、重量、价值、运输工具、出境口岸、存放期等;3、加工贸易,海关对申报单价与备案单价的差值有明确规定,所以申报的单价不可大于备案单价的百分之十三。通关手册的表头与表体一定要盖有公章;4、倘若申报的多项商品中只有一项要求提供通关单,那么一定要把它放在第一项中申报。通关单上所列的数量、重量一定要大于报关单。倘若通关单包括两项商品,而只向海关申报一项商品,那么通关单中的第一项商品一定要和报关单所申报的货品一致。出口收汇额度是指根据文件规定,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或者边境小额、对外承包出口等其他贸易类别的出口可收汇额,分别等于相应出口贸易类别逐笔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之和。【法律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 “核销单 ”)的发放实行逐级核发,专人负责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各分局核发核销单,各分局向所辖中心支局核发核销单,各中心支局向所辖支局核发核销单,各外汇局向所辖出口单位核发核销单。第十一条  出口单位在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由本单位核销员持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可以吗

4. 报关金额小于收汇金额怎么办

1、如果少的金额少于总报关金额的5%以内,就没有关系;如果多于5%,那就将多出的部分做预收货款登记,在以后的出口报关中再多报该金额就可以了。
2、多余或少于报关金额的,只要不超过5000美元的差额,可以用批次核销。如果超了就要说明原因,所以最好多分几批核销,不要超过。
3、样品费可以和其他的出口收汇一起核销。如果没有核销单,就不用核销了。
4、如果是有部分退运、或虽没有退运但因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的不一致,应该冲减收入,但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因为银行手续费或汇率造成,直接列财务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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